【繼承房屋是共有,交給變價分割!】
鄉土劇很常上演家產爭奪戰,而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也都有此困擾,例如共同繼承祖傳房屋,登記為共同持有,但常發生有人想賣有人不想賣,而依民法規定,不動產如須處分需「 #全體 」。
這時候不動產中任何共有人都可以「單獨」向法院申請「變價分割」,將不動產由法院拍賣,賣得金額再按比例分配給共有人;共有人再依法院准許變價分割的判決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拍賣,將繼承房屋出售,
若想留下長輩辛苦一生的房屋,也可在民事執行處進行拍賣程序中,行使優先購買權,取得房屋單獨所有,這樣就能將繼承房屋留下,又能夠解決因共有房屋,無從取得共同意見無法處分的困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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